藝術成就獎

本校一向以來七育並重,學生在校內、校外都參與不少課外活動及比賽。為了鼓勵學生熱心參與活動及比賽,發掘自己潛能,在藝術領域中持之以恆,不斷鑽研,本校特成立藝術成就奬以表揚在藝術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同學。

(一) 適用範疇﹕

   唱歌、演奏、朗誦、演講、說故事、繪畫、舞蹈、手工藝創作、書法等。

(二) 參加辦法:

  • 由家長/老師作推薦人,填寫「藝術成就獎」申請表格。凡在指定期間獲十分或以上,即可獲「藝術成就獎」。
  • 校外比賽以所參加的藝術項目計算,每個藝術範疇最多可獲一百分。
  • 經校方審核後,全年 (2026年6月7日至2027年6月6日)累積分數為全級最高積分者,獲「傑出藝術成就獎」,獲家長教師會贊助獎學金。
  • 所有申請表格於學年開始時公開派發,申請人須於指定日期前交回本校辦理,逾期繳交者恕不受理。(如有需要,可於學校校網下載藝術成就獎申報表格)

     (三) 奬勵:

    • 符合資格者可獲得藝術成就獎獎狀,以作表揚。
    • 每級獲得最高分的同學可獲得傑出藝術成就獎獎學金及獎狀。

    (四) 計分方法分為四大項目:

    • 校內比賽

    凡參與校內班際或級際比賽,可得2分。
    獲冠軍者,另再得3分,即5分。
    獲亞軍者,另獲得2分,即4分。
    獲季軍者,另獲得1分,即3分。

    例子: 班際作文比賽、班際故事劇場比賽、班際勵志歌曲比賽、普通話天才表演等。
    • 校內公開展覽

    每幅作品每被張貼一次,獲2分。

    例子: 金榜:學生作文及圖畫、前後梯作品、課室及操場展板
    家長日壁報及視藝日作品的陳展等
    • 校外比賽與認可的成就

    A.個人方面

    比賽性質 作為代表 獲冠軍 獲亞軍 獲季軍
    區域(大埔,新界) 得10分 另再得4分,即14分 另再得3分,即13分 另再得2分,即12分
    全港、國內 得12分 另再得5分,即17分 另再得4分,即16分 另再得3分,即15分
    國際性 得14分 另再得6分,即20分 另再得5分,即19分 另再得4分,即18分

     

    例子: 第七十三屆香港學校朗誦節獨誦季軍

    12分

    屬區域賽事

    第七十四屆香港學校音樂節新界東大提琴組亞軍

    13分

    屬區域賽事

    TVB 兒童節兒童故事比賽冠軍

    17分

    屬全港賽事

    第十屆中華濃情少兒藝術匯展一等獎(即冠軍)

    17分

    屬國內賽事

    教育局視覺藝術創作展優異獎

    12分

    屬全港賽事

    英國皇家音樂鋼琴考試優異獎(distinction)作冠軍計算

    17分

    屬全港賽事

    *國際學校評估、數學比賽、青少年科技創新比賽等不包括藝術成就獎內。

     

    B.團體方面

    代表本校或學生自行參加某些團體比賽

    作為代表

    獲冠軍

    獲亞軍

    獲季軍

    區域(大埔、新界)

    得6分

    另再得4分,即10分

    另再得3分,即9分

    另再得2分,即8分

    全港、國內

    得8分

    另再得5分,即13分

    另再得4分,即12分

    另再得3分,即11分

    國際性

    得12分

    另再得6分,即18分

    另再得5分,即17分

    另再得4分,即16分

    例子:

    第七十三屆香港學校朗誦節集誦季軍

    8分

    屬大埔區賽事

     

    大埔區中小學戲劇比賽,獲最佳演出獎(即冠軍)

    10分

    屬大埔區賽事

     

    第五十八屆香港學校舞蹈節小學高年級組中國舞(群舞)

    乙等獎(即亞軍)

    12分

    屬全港賽事

     

    • 校內/校外公開表演及校外公開展覽

    個人每次校內/校外公開表演或參加校外公開展覽得5分 (團體及個人同樣計算)

    例子:

    本校家長教師會主辦才藝晚會古箏獨奏

    5分

    屬個人

     

    本校家長教師會主辦才藝晚會初級中國舞組表演

    5分

    屬團體

     

    本校家長教師會主辦才藝晚會小組話劇表演

    5分

    屬團體

    *不包括早會宣傳、普通話天氣報告、圖書推介等。

     

    (五) 填表時特別關注事項:

    1. 只適合申報與藝術成就有關的獎項,例如:朗誦、音樂、西方舞、中國舞、講故事、書畫、揮春設計、海報設計、戲劇、合唱、勵志歌曲、樂器演奏、填色、標語創作、填詞、網頁設計、桌布設計、寫作等等 (學業成績一等獎、進步獎、榮譽獎不適用,所有有關運動體育及制服團隊方面的獎項亦不適用)。
    2. 表格最後需自行計算及填寫總分。
    3. 繳交表格時暫不用連同獎項証明一併繳交,惟本校在有需要時會向申請人提出是項要求,未能繳交証明者,其申請將不獲考慮。
    4. 由於學生參加的校內及校外的比賽眾多,需要自行填寫申報表格。如果學生沒有遞交申報表格,即或已參加足夠的藝術比賽,亦不會被頒發獎狀。希望學生以力爭上游,挑戰自我的心態,踴躍申請。

    申報表格